2017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废钢招标变更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生产用废钢公开招标》公告及2017年4月11日发布的该公告的变更公告、2017年6月8日及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31日发布的该公告的变更公告进行再次变更,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原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均以本招标变更公告为准,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1.项目名称:鞍钢股份原燃料采购中心2017年生产用废钢(外购)
2.项目内容及分类(具体料型、规格尺寸见招标方案)
序号 |
型号 |
类别 |
外形尺寸及重量 |
供应形状 |
典型举例 |
1 |
重型废钢 |
1类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40mm,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单重:50~1500kg |
块、条、板、型 |
报废的钢锭、钢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等 |
2类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25mm,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单重:30~1500kg。 |
块、条、板、型 |
报废的钢锭、钢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
3类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15mm,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单重:10~1500kg。 |
块、条、板、型 |
报废的钢锭、钢坯、切头、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
2 |
中型废钢 |
1类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10mm,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单重:5~1500kg。 |
块、条、板、型 |
轧废、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
2类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6mm,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单重:2~1500kg。 |
块、条、板、型 |
轧废、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
3 |
小型废钢 |
—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4mm,圆柱实心体直径≥8mm,单重:0.5~1500kg。 |
块、条、板、型 |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板、管材、废旧设备等 |
4 |
统料型废钢 |
— |
尺寸≤1200mm×800mm×600mm,厚度≥2mm,圆柱实心体直径≥4mm,单重≤1000kg。 |
块、条、板、型 |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板、废旧设备、管材、钢带、边角余料等 |
— |
Ⅰ级:堆比重≥1100kg/m3
Ⅱ级:堆比重≥800kg/m3 |
破碎料 |
汽车破碎料等 |
— |
尺寸≤1000mm×600mm×600mm,
块重≤1000kg。
Ⅰ级:堆比重≥2500kg/m3
Ⅱ级:堆比重≥1800kg/m3 |
打包块 |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薄板、边角余料、钢丝、生产和生活废钢等 |
尺寸≤650mm×180mm×180mm |
钢屑打包块 |
尺寸≤1400mm×700mm×700mm |
钢筋打包块 |
5 |
轻料型废钢 |
— |
尺寸≤1200mm×800mm×600mm,
厚度≥2mm |
块、条、板、型 |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管材、薄板、钢丝、边角余料、生产和生活废钢等 |
6 |
高炉用废钢 |
— |
尺寸≤最大边长60mm,
厚度≥2mm |
块、条、板、型 |
破碎料、钢筋头、边角余料、生产和生活废钢等 |
3.质量要求
3.1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其单表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3.2废钢中禁止混有铁合金、有害物和夹杂物。
3.3废钢中禁止混有泥块、水泥、砂石、油污及珐琅等。
3.4废钢中禁止混有封闭容器、易燃易爆物品。
3.5废钢中禁止混有放射性废物。
3.6高炉用废钢要求表面洁净,光滑无尖锐棱角,不含杂物。含铁量≥95%;K、Na、Zn、Pb单元素含量≤0.10%。
4.采购周期
依据采购方生产实际需要,每月分批次采购。
5.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1.2流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5.1.3要求具有钢铁企业废钢供货业绩。
5.1.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5.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网站下载)。
5.2.2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5.2.3提供钢铁企业近两年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5.2.4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及装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所提供产品相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5.2.5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6.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资质材料评审合格后(还需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和鞍钢电商平台http://eb.ansteel.cn注册),经现场认证合格后方可投标。
7.投标人报名规定
7.1本公告为2017年度废钢多次采购的统一公告,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06室报名。
7.2定期组织审核,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7.3每次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简注。
8.附件说明
授权书格式具体内容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查询和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马超
电 话:0412-6736781
传 真:0412-6736625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朱勇、张刚
电 话:0412-6736160、0412-673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