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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最终精矿过滤主厂房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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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最终精矿过滤主厂房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最终精矿过滤主厂房及其配套工程AGKYZYGGZHG23092776440招标人为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最终精矿过滤主厂房及其配套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营业执照

(4)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4.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0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9%;6.承包方应提供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7.承包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承包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或其他不适用于投标的形式,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发标日前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①承包方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或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方需提供以下在有效期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①承包方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或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第三方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具的AAA级信用报告;

(4)具有ISO9000及以上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或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许可证;

(6)相关业绩要求文件;

(7)相关人员要求证书等;

(8)银行资信证明;

(9)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0)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2)实缴资本证明材料;5.人员要求:

(一)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高级工程师;

(1)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及竣工报告。(以上要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省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无在建项目查询结果截图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承诺项目经理在岗时间每个月不低于22天。

(二)其他人员要求:

(1)技术总负责人为1人,要求建筑或矿山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采矿、地质和测量专业除外)。

(2)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名和现场安全员(C证)至少3名;

(3)给排水、机械、电气每个专业至少1名,需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承包方需提供所有人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相应证书(注册人员需提供注册执业证和资格证)。一旦中标,上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以上要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承包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0.承包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信誉要求:有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被鞍钢、中科九台列入黑名单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深圳中科九台集团承包商负面清单”,无任何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记录,未因恶意欠薪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列入黑名单;承包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提供2020年至2022年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要求潜在承包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后对上述内容全部截图作为证明材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并需加盖公章;

13.要求潜在投标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后对各股东方实缴额截图作为证明材料(https://www.gsxtgo v.cn/index.html),并需加盖公章;实缴资本为投标方各股东方实缴额之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或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报告相关截图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16时30分2023年10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65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刘洋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5542722600

电话:

0412-6736780

 

20230927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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