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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地区钢丝绳、钢丝绳吊索谈判采购

【发布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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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地区钢丝绳、钢丝绳吊索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江油地区钢丝绳、钢丝绳吊索谈判采购PGPWZBHHD25091023615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本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油地区钢丝绳、钢丝绳吊索谈判采购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本项目物品指定生产厂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钢绳有限公司”,因此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必须是原装产品,交货时须提供上述厂家的出厂证明(产品质保书原件或出库单),供方在产品有效期内对产品质量负责。鉴于生产厂家指定,因此只接受上述指定厂家或其直属销售机构、或其一级授权代理商参与,一级代理商须上传上述指定生产厂授权的代理证书,否则报价无效,指定厂家之外的生产厂家或非一级代理商报价无效。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2025年09月15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本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潘蔚然

联系人:

熊仲夏

电话:

0812-3393198

电话:

0412-6736775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1.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 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9.供货方须按需求清单中日期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025年09月10日

                                                                    公章Epoint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