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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公告
鞍钢股份原燃料采购中心2024年废钢公开寻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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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正在接收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此项目报名截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2024年度生产用废钢公开寻源公告
1.项目名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2024年生产用废钢
2.质量要求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采购技术条件(APTQ LGFG 001—24),具体采购料型、规格尺寸以采购方发布信息为准。
3.验收方式
按照《外购废钢铁接收管理细则》,由鞍钢股份资源储运经营中心或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负责验收。
4.运输方式
船舶运输为采购方指定港口交货;汽车运输为鞍钢汽运自提或投标人汽运到厂;火车运输为灵山站车板交货。
5.采购周期
依据采购方生产实际需要,每月分批次采购。
6.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6.1投标人资质要求
6.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6.1.2企业类型为流通企业(不指定生产厂家),加工企业视为流通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6.1.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优先。
6.1.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1.5非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红色公章,报名后复印件由受理单位留存,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6.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2.2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仍需提供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2.3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及网页查询截屏(非强制要求)。
6.2.4提供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及装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所提供产品相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6.2.5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7.投标人报名规定
7.1本公告为2024年度废钢多次采购的统一公告,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312室报名。
7.2定期组织审核,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7.3每次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简注。
8.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安连旗、刘汉强
电 话:0412-6736148、0412-673255
附件: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采购技术条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办理与贵方签订合同(协议)事宜。
单位名称(公 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授权日期:
有效期限:本年度且在本年度内从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更换时止。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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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法人代表签订合同的,只须在此页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有法人委托证书的,在此页粘贴法人委托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法人委托证书的留存本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