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合作企业,这封信很重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6 15:30
浏览次
携手打击“微腐败” 共建清廉营商环境 ——致相关合作企业的一封信 各相关合作企业: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值此大地回春、欣欣向荣的美好时节,鞍钢集团纪委(国家监委驻鞍钢监察专员办)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鞍钢集团发展的相关合作企业致以美好的祝愿! 徐徐清风,带回了春燕呢喃,唤醒了锦绣山河,谱写了新的愿景,孕育了勃勃生机。万物生长、自然和谐,需要和煦的清风;企业发展、国家昌盛也需要充盈的正气。近年来,鞍钢集团党委、纪委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坚强领导下,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先后开展了“清廉工程”“清廉矿业”“反舞弊、反贿赂、反欺诈”等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分子,有效净化了企业政治生态,捍卫了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鞍钢集团及相关合作企业的利益。在此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鞍钢集团党委、纪委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盯职工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影响企商关系、破坏营商环境等吃拿卡要行为,在新年伊始即印发工作方案,在全集团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旗帜鲜明地向基层的“蝇贪蚁腐”亮剑!重点整治领导人员、关键重要敏感岗位人员,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一线管理人员、班组长,普通党员中存在的六类典型“微腐败”问题,包括:行动少、落实差、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利用工作和岗位便利,在招投标、销售发货、收货验收、物流运输、门岗保卫等环节违规操作、牟取私利、吃拿卡要等问题;在薪酬分配等工作中,截留、套取职工工资奖金和有关费用等问题;盗窃企业财物、内外勾结侵占企业利益等问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目前,专项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今年3月20日,鞍钢集团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就整治“微腐败”做专题研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鞍钢集团各级纪委将全面收集涉及“微腐败”问题的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及时通报、形成震慑。鞍钢集团党委、纪委真诚欢迎各相关合作企业参与“微腐败”专项整治,如发现鞍钢集团人员存在上述六类典型“微腐败”问题或其他腐败和作风问题,请及时向鞍钢集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412-6734116),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鞍钢集团纪委将于近期面向部分相关合作企业围绕整治“微腐败”、企商合作等方面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希望相关合作企业认真填写问卷、客观反映情况、真实暴露问题,与鞍钢集团共同抵制“微腐败”行为,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中共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监委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